㈠ 什么是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从运行意义上,“社会治理”实际是指“治理社会”。或者换言之,所谓“社会治理”,就是特定的治理主体对于社会实施的管理。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概念上的变化,而且蕴含着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个层面的深刻变革。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管理活动。要形成和保持一定的社会秩序,就必须有一定形式的社会管理。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管理地位日益重要。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4亿人口、经济社会加快转型的国家,社会管理任务尤其艰巨而繁重。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稳定安全的发展环境。
㈡ 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是实现社会善治的过程,政府和社会要各归其位、各担其责。要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善于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局面。
2、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
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学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只有转化为普遍适用的制度,才能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巨大力量。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服务管理。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推进守法诚信,既要加强教育,更要强化制度约束,形成守法诚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心理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3、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我国的特色,也是我国的优势。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我们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水平。
把政府引导和市场力量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和物联网等基础设施,为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提供信息化支撑。要善于把运用法治的功能与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结合起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当前,我国公共安全角势总体是好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地域辽阔、发展不均衡的国家,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由于国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当今世界已进入风险社会,我国国内风险因素也日益突出。我们要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加快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5、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大事。我们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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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让人民更幸福
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给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带来了新的压力。如何及时发现、有效应对矛盾风险,如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绕不过去的问题。
“在国家整体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社会矛盾呈现新的特点、涌现新的类型,只有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而加强这方面的机制建设,是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一环。”
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通过构建充分体现交换正义和分配正义的完备制度体系,在社会矛盾上做减法,在公平正义上做加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㈢ 社会治理名词解释
社会治理是指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从运行意义上,“社会治理”实际是指“治理社会”。或者换言之,所谓“社会治理”,就是特定的治理主体对于社会实施的管理。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概念上的变化,而且蕴含着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个层面的深刻变革。
(3)社会治理小知识大全扩展阅读
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关系
1、“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集中在三个方面覆盖的范围不同,“社会管理”在实践中往往被理解为无所不包,涵盖的领域过于宽泛,在实践中不容易把握、很难界定;“社会治理”则聚焦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
2、“社会治理”相比于“社会管理”,更突出地强调“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的参与”,强调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管控。
3、“社会治理”更加强调制度建设,特别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理体系可以说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研究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与合作方式。
㈣ 什么是社会管理基本知识
基本内容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打击,即打击犯罪活动,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防范,即预防各种违法犯罪和治安案件的发生,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中心环节,也是治本之道。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通过教育可以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识,从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管理,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科学、高效的管理,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成一个有目标、有要求、有责任、有奖惩的整体系统。建设,是指加强基层组织和制度建设,是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保证。改造,是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和挽救,是根本上减少和消除犯罪的重要环节。
㈤ 社会治理有哪些
社会治理必须强调“过程”。在这里,“过程”的涵义是:社会治理的动态性、发展性和延续性——社会治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进行的,所以既不能靠制定一套“一刀切”的规章条例,试图在任何时空条件下都以不变应万变;同时也不能靠一场“运动式”的大轰大嗡,试图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而这两者,恰恰是以往“社会管理”的最显着的特点。
社会治理必须倡导“调和”。社会本身是一个有自组织能力的有机体,通常处于一个生机勃勃的过程中。所以,不能试图用某种强力乃至蛮力去“支配”社会。而是要让社会本身发挥其自我生存、自我发展乃至自我纠错、自我修复的功能。所以,社会治理需要高超的“治理艺术”,在收放张弛之间拿捏得恰到好处。而以往的社会管理的缺陷,恰恰是过于迷信强制力量。
社会治理必须兼顾“多元”。社会是由各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构成的,不同的阶层和群体的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政治诉求都是不一致的。因此,社会治理必须非常重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不论多数少数,不论强势弱势,不论公立民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分享发展成果。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错把高高在上的施恩赐惠当成了最高境界,而且极具“社会排斥”的色彩。
社会治理必须注重“互动”。要引导全社会达成利益共识,尤其是针对长期目标的利益共识,就要建立一个适合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框架和社会机制。使多元主体都能够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然后在沟通交流、相互妥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社会共识。在行动上,也应该是互动型的,上下配合,同心同德。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是“一言堂”,急功近利,短视而只顾眼前利益
㈥ 社会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治理包括(公民社会的成长、公共管理权力的重新分配、政府作用和地位的自我调适等)内容。
社会治理是指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供参考。
㈦ 社会治理体制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㈧ 社会治理包括哪些方面
社会治理能力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包含了基层治理结构,建立运行机制,制定治理路线等,基层治理要既遵从实际,又要把控大局。
社会治理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 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从治理主体来看,体现了对社会治理的认识论升华。人人有责,既包括了每个具体的个人,也包括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各类组织化的个体,这些都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且明确了各主体的职责分工。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实行的是政社合一的体制,主要靠政府来承担一切社会职能。改革开放后,社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除政府外需要更多的社会主体来分担社会职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渐培育和发展了一定数量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相关事务。人人有责,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力量,建设人人有责的社会共同体。首先要转变传统的治理理念。把传统的政府一元治理变为社会协同治理,营造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培养治理主体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及规则意识等。其次要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明确党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找准角色定位,补公共服务及公共危机治理中的“缺位”,防权力运行中的“越位”。要发挥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公共服务、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特殊作用。
从治理过程来看,体现了对社会治理的方法论升华。人人尽责,旨在运用多种治理手段,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各主体形成的合力,是对过去传统治理方式的改进和升华,目的是更好地发挥各治理主体的作用。人人尽责是在基于个体特殊性优势的基础上,更好实现共同治理的良好效果。提升社会治理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㈨ 社会治理包括哪些方面
社会治理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和谐等方面。
促进社会自治,化解理性经济人与非理性社会人的矛盾,规范社会行为,监督和监测社会行为的社会效益。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和纠正社会失灵的过程。
社会管理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加强民生制度建设,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生社会管理发展新机制。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