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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哪些不当行为会触犯教育法律

发布时间: 2023-01-12 17:21:37

⑴ 老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老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⑵ 26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有哪些

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有:
1、学术道德失范,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这类失范行为大致源于现有科研评价体系下,教师群体急功近利情绪的蔓延。
2、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教师薪酬相对其他职业,收入偏低,迫于生计,在商业利益驱动下,教师的兼职兼薪行为成为被动选择。
3、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受社会上钱权交易、权色交易不良风气影响,个别教师利用自己的学术权力做出有违师德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

⑶ 教师常见的犯罪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教师常见的犯罪行为有虐待殴打学生,收受贿赂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⑷ 教师违法犯法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有: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以教书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⑸ 师德失范行为有哪些

11种师德失范行为包括:(1)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2)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学生家长所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或有价证券的。(3)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刊物或其他商品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4)从事有偿家教(补习),参与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或人员泄露学生信息、介绍学生的。(5)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教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6)歧视、侮辱、挖苦学生,并对学生造成一定程度伤害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7)以非正当方式表达个人诉求的,如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渠道和方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和他人的。(8)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的。(9)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经查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10)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处分的。(11)其他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
师德规范内容:学术道德失范,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这类失范行为大致源于现有科研评价体系下,教师群体急功近利情绪的蔓延。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教师薪酬相对其他职业,收入偏低,迫于生计,在商业利益驱动下,教师的兼职兼薪行为成为被动选择。
3、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受社会上钱权交易、权色交易不良风气影响,个别教师利用自己的学术权力做出有违师德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
爱岗敬业精神是师德的核心内容,教师要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第二,教师要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第三,教师对待工作要勤勤恳恳,高度负责。第四,教师不能敷衍塞责。
爱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是每位公民、每位老师的神圣责任与责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目的。
"关爱学生"--教师道德之魂。要相信老师,要相信老师。没有爱心,就没有教育。老师要关怀和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他们的个性,公平地对待他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⑹ 教师违法犯法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班主任直接责打学生;代行体罚或自罚;罚打扫卫生、罚做体育动作、罚晒太阳、罚冻、罚值日、罚超量做作业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