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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部網站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1-12 02:57:43

⑴ 國家教育網的網址是什麼

國家教育網的網址是http://www.gjjyw.cn/index.html

在網路中直接搜索「國家教育網」,就可以查詢到國家教育網的合法官方網站:

⑵ 國家教育部官網

國家教育部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要職責如下:

1、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並監督實施。

2、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指導全國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5、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6、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制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負責「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7、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8、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9、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和穩定工作。

10、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實施,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1、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12、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13、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制定出國留學、來華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14、擬訂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制訂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15、負責全國學位授予工作,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負責國際間學位對等、學位互認等工作。

16、負責協調我國有關部門開展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領域國際合作,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秘書處及相關機構、組織的聯絡工作。

17、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中國教育部網站有哪些擴展閱讀

教育部司局機構設置如下:辦公廳、政策法規司、發展規劃司、綜合改革司、人事司、財務司、教材局、基礎教育司、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教育督導局、民族教育司、教師工作司、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會科學司;

科學技術司、高校學生司、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港澳台辦公室)、巡視工作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教育部司局機構設置

⑶ 國家教育局官方網站

國家級別就不叫教育局了 叫教育部http://www.moe.e.cn/

省一級的叫教育廳
市以下的才叫教育局

⑷ 教育部官方網站

國家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cn/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教育部現有19個內設司、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也設在其中。另外,教育部還直接管理15個教育類社會團體和組織。教育部在1985年至1998年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門不同,它既是行政管理機構,也是國立院校的經營者。

⑸ 國家教育部官方網站

教育部官網:http://www.moe.e.cn/你可以上去留言問詢,或者打電話咨詢的。
現在的仿大學越來越多。要多加註意小心。凡是要教巨額款項入學的都要慎重考慮一下。
另外,根據我工作的經驗來看:一個學校是否被認可,國家的資格證書確實不能少。但社會是否認可才是關鍵的,你可能更應該關注學校畢業的就業情況,生源分配情況等。有好多國家認可,社會不認可的學校,最後學生畢業同樣找不到工作,可悲。
所以,要以就業市場為考慮。這個才是關鍵。

⑹ 有哪些網站可以查詢各類大學,各類專業

教育部官網查詢、中國教育在線、陽光高考。

1、教育部官網

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2、國教育在線

主辦單位是賽爾互聯(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作為中國最大的綜合教育門戶網站,秉承"全面關注中國教育,切實做好教育服務"的使命,以滿足各類教育需求為主,發布各類權威的招考、就業、輔導等教育信息。

中國教育在線囊括高考頻道、考研頻道、留學頻道等眾多頻道,貫穿從幼兒園到繼續教育的所有教育需求,用戶覆蓋終身教育人群。

3、陽光高考

信息平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招生「陽光工程」指定的信息發布平台,該平台集招生公示、院校信息、在線咨詢、招生計劃、高考動態、志願參考等內容,為考生和家長提供全方位的網上招生信息咨詢服務。

2020年7月22日,「2020年高考網上咨詢周」活動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正式啟動,網上咨詢活動時間為7月22日至28日,每日咨詢時間9點至17點。

發展歷程

2005年5月10日,為了貫徹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建立暢通有效的招生政策宣傳和咨詢的渠道,教育部於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正式開通了「陽光高考」信息平台,並通過這一平台向社會公布了全國各高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招生政策、具有招生資格院校名單及各類考生資格名單。

2008年1月,教育部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中正式啟用政務功能,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省級招辦和各高等學校通過平台進行高考政策發布、招生計劃發布、公示名單管理、招生章程報送審核及發布、公告管理及公文收發等,與「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原有服務功能實現了一體化整合。

⑺ 國家教育部網站

國家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cn/。

必須要獲得國家正式文憑考試專科或者自學考試的專科文憑才能參加專生本考試。

拓展資料: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

一、 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五、 統籌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制定學科專業目錄、教學基本文件,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高等教育評估工作;負責"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六、 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 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 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制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准;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九、 統籌管理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制定各類高等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十、 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宏觀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國防科技攻關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

十一、 統籌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擬定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並協調、指導對外漢語教學工作;指導我駐外教育機構的工作。負責協調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

十二、 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 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制定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學位工作,起草有關學位工作的法規;負責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負責國際間學位對等、學位互認等工作;承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 負責協調「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各委員單位及其他部門、機構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亞太地區辦事處、駐京辦事處的聯系與交流;負責與我國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常設代表團的聯絡並指導其工作。

十六、 承辦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事項。

十七、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