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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有什麼崗位

發布時間: 2022-02-25 11:40:33

教育局是干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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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教育局是做什麼的

國家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國家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教育局有什麼崗位擴展閱讀:

中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分為省、市、縣三級,它受同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並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或者業務指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設置,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建立。

中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基本任務和職能是:貫徹執行中央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令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工作指示;負責本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基本建設、教育經費、幹部和教師的管理工作;領導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和教學工作,並對廠礦企業舉辦的學校進行業務指導。

Ⅲ 教育局共有幾個科室各科室都是干什麼的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劃、總結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黨委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及局級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

負責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目標辦下達的各項目標督辦及總結匯報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信息、後勤管理工作。

2、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

負責全國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負責全國教育系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復議工作。

國家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負責全國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學會管理工作。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國家教育局,與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國各行各業語言文字工作。

3、人事處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和備案;

負責國家直中小學機構編制的調整和管理;負責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機關和直屬中小學教職工錄聘、流動手續;負責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專家管理工作。

4、財務處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管理、籌措的有關政策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國教育經費投入和計劃執行情況;管理監督國家及省、國家下撥的各種專項經費及教育貸款、教育集資、捐款、教師獎勵基金等項目的使用情況;管理使用國家財政部門下達的各項專項資金;統籌管理教育費附加;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事業性收費標准,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收費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經費預決算;負責對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教育局有什麼崗位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擬本市教育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發展的目標、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管理市教育經費;檢查區級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學校教育技術裝備的配置;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統籌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四)統籌規劃、協調管理本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中等專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各類教育的招生計劃;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增設(撤並)和專業設置。

(五)規劃、指導和協調本市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導和管理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工作。

(六)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本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八)指導市屬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與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Ⅳ 教育局是干什麼的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國家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教育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網站

Ⅳ 教育局下設 哪些部門 科室

有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人事處、財務處、高等成人職業教育處五個部門,具體如下: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工作。

2、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

負責全國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

3、人事處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4、財務處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管理、籌措的有關政策規定。

5、高等成人職業教育處

負責管理、指導全國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及協調國家屬高等教育工作。

(5)教育局有什麼崗位擴展閱讀: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參考資料:

教育局——網路

Ⅵ 教育局有什麼職位

教育局其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教育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指導協調教育規劃的實施。
3、綜合管理全市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
5、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6、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專項撥款的政策,起草相關規定;統籌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費、教育專項經費;歸口管理局屬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審計各學校教育經費的安排和使用情況。
7、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8、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
9、歸口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10、規劃並管理全市教育統計資料、教育信息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11、負責制定局直單位黨的建設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幹部。
12、協助市紀委(市監察局)做好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職位及其職能
一、教產管理中心
1、編制和實施我市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學生勞動實踐基地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
2、負責勤工儉學、教育產業的財務、統計報表工作;
3、負責監督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和整改;
4、組織指導從事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學生勞動實踐基地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5、建設好學生勞動實踐基地,服務於素質教育,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創造有利條件。
二、裝備辦
1、為全市各學校實驗室配備教學儀器;
2、對教學儀器的使用進行管理,對實驗教學進行指導;
3、為全市各學校圖書館室配備圖書,並依據遼寧省圖書館規程對圖書館室的管理予以指導;
4、定期對實驗員和圖書管理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九)招生辦
1、高校的招生考試工作:報名、體檢、組織考試、填報志願、成績發放;空飛、民航招生;
2、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報名、填報志願、組織考試、成績發放等;
3、全國成人自學考試工作:報名、專業選擇、組織考試、成績發放、轉籍、實踐環節報名、組織論文答辯、辦理畢業等;
4、高中會考工作:報名、組織考試、成績發放、補考等;
5、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報名、填報志願、組織考試、評閱試卷、錄取等。
三、督學辦公室
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督導工作,擬訂教育督導實施方案;
2、對普及義務教育和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3、對學校以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4、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
5、辦理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教育督導方面的工作。
四、職成教科
負責制定全市中等職業技術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專業設置、教學教研、學籍管理及就業安置工作;結合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指導鄉鎮職校開展各類培訓活動;負責辦理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批、核准及招生廣告的備案;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的評估及年檢工作。
五、普教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並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有關義務教育分類指導意見,推動全市「九年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研究制定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和措施,指導推動教育教學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評估標准、規范辦學行為;制定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學籍管理辦法,指導初中、高中畢業證的驗印和發放工作;指導義務教育、高中的德育工作;指導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高中的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高中的教學用書的審定和收費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到非普通中小學就讀的審批工作。
六、學前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幼兒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學前教育的宏觀管理和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幼兒園及學前教育的舉辦、停辦審批工作;負責各類學前教育機構的業務視導、評估和培訓工作;指導托幼園所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示範園的建設;協調有關部門管理托幼園所的衛生保健工作。
七、計財科
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及規劃工作;負責局直單位年度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及校產管理、經費分析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布局調整、危舊校舍改造以及校舍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寒窗基金」、「助學貸款」的審批及發放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等日常事務性工作。
八、人事科
負責制定全市中小學教師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及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制定教師獎懲辦法;負責中小學人事調配、招聘教師及教師檔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中小學教職工編制;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九、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訪、安全保衛、教育志編寫、共青團、少先隊、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單位紀律檢查、行政監察,黨風黨紀教育、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幹部考核、培訓和辦理任免手續等項工作;負責擬定局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負責局黨委會、辦公會及局工作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部門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和活動經費的管理、使用,協調指導局直單位老幹部工作。

Ⅶ 教育學報考公務員有哪些崗位

關於教育類的公務員職位有教育廳、教育局等,像學校屬於事業編,不是公務員編制。二、教育學類包括:教育學、科學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術學、藝術教育、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三、報考公務員基本要求如下:(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Ⅷ 教育局有什麼職能

教育局的主要職能有制定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指導和宏觀管理全縣各級各類教育,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負責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指導與協調。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各級各類教育評估、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中等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

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職業學校職業指導工作,負責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

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黨建、思想政治、宣傳統戰和維護穩定以及德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老幹部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及計劃生育工作。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系統股級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審核發放義務教育階段畢業證書;負責中等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計劃;負責各級各類招生考試、自學考試、高中畢業會考等項工作。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儀器配置、電化教育、實驗教學和現代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負責審批各類公辦、民辦教育機構,加強對民辦教育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規范管理。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的主要功能是:

1、教育的最首要功能是促進個體發展,包括個體的社會化和個性化。

2、教育的最基礎功能是影響社會人才體系的變化以及經濟發展。現代社會重教育的經濟功能主要包括,為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背景;提高受教育者的潛在勞動能力;形成適應現代經濟生活的觀念態度和行為方式。

3、教育的社會功能是為國家的發展培養人才,服務於國家的政治、經濟發展。

4、教育的最深遠功能是影響文化發展,教育不僅要傳遞文化,還要滿足文化本身延續和更新的要求。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教育

Ⅸ 教育局干什麼工作

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 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 研究全市教育發展戰略思路,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掃盲等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職業中學和市區初中的設立與變更;負責市區初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新生錄取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評估與檢查。
(四)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提出市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負責統籌管理省撥和市下達的教育經費,並歸口管理國外、境外對本市教育的援助和貸款;協同市財政部門指導和管理市屬高校的財務工作;組織協調局管學校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工作。
(五) 綜合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勞動人事工作,協同市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局管各學校(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意見;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和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除部、省屬大中專院校以外的其他學校的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高級、中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審核工作。
(六) 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市屬成人中專的設置、撤銷、更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設立與變更審批工作。
(七) 規劃和指導全市中小學及有關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藝術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八) 主管全市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分配工作,負責擬訂職業中專、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師招生計劃和招生工作;負責全市自學考試工作。
(九) 指導校辦產業工作,協調、指導高校和局直屬學校後勤及後勤改革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 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指導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省委教工委做好在通大中專院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高校穩定工作。
(十一) 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部管學校(單位)幹部的考察和管理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考察、管理工作。
(十二) 在市紀委(監察局)的領導下,做好大中專院校和局直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十三)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工會工作,指導中小學共青團、統戰和知識分子工作。
(十四) 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全市文字規范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十五) 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全市學校聘請外籍教師和中小學接收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學生資格審核工作。
(十六)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Ⅹ 教育局幹事是什麼工作,干什麼的拜託啦

各種工作,有的是下鄉指導教學,有的是負責整理資料,有的負責招聘教師(考試),有的負責下校檢查工作,有的負責教師培訓,有的負責黨員培訓,有的負責培訓機構登記與檢查,有的負責開展各種學校展示活動,有的負責接待上級領導,有時並不是一人負責一項任務,而是領導需要你干什麼就調動你到哪個崗位。不過,總體還是有一個固定崗位。看在哪個部門,哪個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