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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工資最高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9-11 04:07:08

1.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礎工資是多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礎工資一般都在三千左右,但是他的補貼各項多。

2. 上海市基本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低標准:

從2018年4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420元。

從2018年4月1日起,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1元/小時。

平均標准:

2017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是7123元。

行業標准: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企業應另行支付:

1、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3、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4、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工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 國家標准基本工資多少錢

法律分析:國家標准基本工資由各地進行規定,不同地區的標准各不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同時,應繳社保費而未繳的,還可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

4. 職工基本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基本工資一般不得低於當地社會勞動保障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准計算的工資。也稱標准工資。在一般情況下,基本工資是職工報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資,即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它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具體來說,在企業中,基本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職位、能力、價值核定的薪資,這是員工工作穩定性的基礎,是員工安全感的保證。同一職位,可以根據其能力進行工資分不同等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發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剋扣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公司除應當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5. 基本工資能拿到多少

基本工資就是你在工作中每個人得基本工資,這個是固定的工資的,所以不同崗位拿到的基本工資是不一樣的,每個人的基本工資都不一樣的,有的人基本工資4000―10000的都有的。

6. 勞動法規定基本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低工資標准不是指職工的基本工資,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資在內的職工的全部收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准應包括基本工資(或標准工資)、獎金以及國家和省市規定發放的物價補償性質的津(補)貼。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三)勞動生產率(四)就業狀況(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7. 國家基本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的。各個省市的標准都不一樣。基本工資,即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具體來說,在企業中,基本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職位、能力、價值核定的薪資,這是員工工作穩定性的基礎,是員工安全感的保證。同一職位,可以根據其能力進行工資分不同等級。在一般情況下,基本工資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主要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8. 基本工資最新標准

法律分析:月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1770元,增加140元;二類地區1600元,增加140元;三類地區1400元,增加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15.5元;二類地區14元;三類地區12元。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執法、法例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一條 為了維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配。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9. 蘇州基本工資2022最新標准2280

2022蘇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從2021年8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2280元,二類地區2070元,三類地區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22元,二類地區20元,三類地區18元。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內容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我國最低工資制度實施以來,其受益面不斷擴大,全國31個省市都實施了最低工資標准。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對於保障職工的勞動權益和合法利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有利於防止和減少剋扣工人工資現象的發生,有利於貫徹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維護社會穩定;實行最低工資制度,為勞動關系中的勞動報酬部分提供了一個法律依據,有利於正確確定勞動關系,也為企業搞好內部分配提供了一個基礎。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為深化企業內部工資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為加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礎。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有利於政府發揮宏觀調控的職能作用。也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拓展資料:我國最低工資制度實施以來,其受益面不斷擴大,全國31個省市都實施了最低工資標准。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對於保障職工的勞動權益和合法利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州市適用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方案。據介紹,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有利於充分發揮最低工資標准在促進富民增收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帶動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增長,促進居民收入整體水平穩步提升,提升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

10. 上海市基本工資標準是多少

最低標准:
從2018年4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420元。
從2018年4月1日起,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1元/小時。
平均標准:
2017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是7123元。
行業標准: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企業應另行支付:
1、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3、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4、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工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